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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宣導國籍法加強延攬優秀外國人才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金寧鄉戶政事務所

為感謝殊勳歸化者對我國社會所作之重大貢獻,且達成留才、攬才政策目標,考量多數優秀外籍人士不願放棄原屬國籍,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國籍法第9條規定,放寬有殊勳於我國及為我國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,申請歸化無須喪失原有國籍。

內政部與外交部光華畫報雜誌社合作,報導有殊勳於我國及具有高級專業而取得我國國籍之外國人士,分享渠等在臺灣相關事蹟及取得我國國籍的感動,並於108年7月刊登封面故事【台灣人,真好!】等4篇文章。

相關報導已獲授權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站,歡迎下載或連結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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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10-10-08